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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郵電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南京郵電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2021-03-02發(fā)布,次瀏覽 收藏 置頂 舉報
南京郵電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 地址區(qū)域:浦口
  • 上課班制:白天班
  • 課程類型:普通課程
  • 網報價格:電詢    課程原價:電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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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總則

條 為規(guī)范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 根據教育部下發(fā)的《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0〕8號),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南京郵電大學是以工學為主體,以信息學科為特色,理、工、經、管、文、教、藝、法等多學科相互交融,博士、碩士、本科等多層次教育協調發(fā)展的國家“雙”建設高校和江蘇省重點建設高校。

第三條 2021年我校在16個學院39個碩士生招生招收碩士學位研究生,詳見《2021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目錄》。

第四條 碩士研究生招生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

第五條 招生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本科畢業(yè)以及具有與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的中國公民。

第六條 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tǒng)一要求,執(zhí)行相同的和標準。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guī)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被我校錄取,在學校規(guī)定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guī)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被我校錄取,在學校規(guī)定的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yè)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yè)人員。

南京郵電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第七條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確定年度招生規(guī)模,審定年度分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協調解決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八條 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研招辦”)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研究生招生錄取等日常工作,協調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監(jiān)督學校研究生招生的各項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報考條件

第九條 2021年我校擬招收碩士研究生2500名左右(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終招生總人數以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文件為準。招生計劃包含推免生。錄取時我校將根據學校有關文件以及教育部終下達的招生計劃數、考生報考、推免生接收及上線情況對招生計劃進行調整。

擬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25名左右。

學生符合學校相關規(guī)定完成學業(yè)后可獲得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

第十條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學校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yè)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yè)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yè)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我校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yè)務要求的人員,按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yǎng)單位同意。

(5)考生持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報考,須通過(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復試階段資格審查時須提交報告。

第十一條 報名參加全國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1.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代碼125100)、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碼125601)和項目管理(代碼125602)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十條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yè)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yè)后,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yè)生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2.報名參加除工商管理碩士(代碼125100)、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碼125601)和項目管理(代碼125602)外的其他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第十條中的各項要求。

第十二條 在入學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fā)畢業(yè)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xù)。網上確認(現場確認)信息后將以下報考材料寄送至研招辦:1、自考辦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2、入學考試報名信息簡表;3、本科課程成績單。

第十三條 同等學力考生不得跨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須經全國自學考試或成人高考進修過6門以上與報考相應的本科主干課程,成績合格。網上確認(現場確認)信息后須將以下報考材料寄送至研招辦:1、高職高專畢業(yè)證書或本科結業(yè)證書復印件;2、入學考試報名信息簡表;3、進修本科課程成績證明。

第十四條 2021年我校繼續(xù)設立“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專門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yè)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高職)應(往)屆畢業(yè)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學、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第四章 報名時間及辦法

第十五條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或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guī)定繳納報考費。

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qū)、市)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x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學位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認手續(xù)。

網上報名技術服務工作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負責。網上確認(現場確認)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相關報考點進行。

報考點工作人員發(fā)現有考生偽造證件時,應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第十六條 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填報我校的一個。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tǒng)了解我校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等信息,并按相關規(guī)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4.考生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我校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7.按規(guī)定少數民族照顧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yè)少數民族地區(qū)。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yè)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高職)應(往)屆畢業(yè)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忌鷪竺麜r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9.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我校,應當事先認真閱讀了解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guī)定,按照規(guī)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當事先與我校研招辦聯系。

10.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造成后續(xù)不能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1.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忌蚓W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第十七條 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guī)定時間內在網上或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qū)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考生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規(guī)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guī)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第十八條 考生應當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稖士甲C》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忌鷳{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第五章 初試與復試

第十九條 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guī)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考試地點由各報考點另行通知。

第二十條 初試科目:思想理論、英語一、英語二(滿分為100分),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滿分為150分),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滿分為200分)的試題由教育部統(tǒng)一命題;其余科目的試題由我校自命題,考試大綱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工商管理碩士(MBA)、會計碩士(MPAcc)、工程管理碩士(MEM)中的工程管理、項目管理和物流工程與管理的思想理論考試由學校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第二十一條 復試時間和形式:

1.我校在國家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我校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碩士研究生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和復試考生名單。我校復試工作擬安排在2021年3月下旬進行,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通知。

我校依據教育部有關自主確定并公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單位“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2.初試成績滿足要求的考生都必須參加復試,復試統(tǒng)一安排在南京郵電大學。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報名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歷學籍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3.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復試內容包括外國語聽力、口語測試、知識筆試(復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和綜合測試。復試方式將采取筆試、面試及實踐操作等。復試重點考查考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素養(yǎng)和綜合素質等,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兩門與報考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和復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5.我校實行師生雙向選擇制,在復試階段確定研究方向和導師。具備復試資格的考生,可以通過我!按T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tǒng)”選定復試科目、申報導師及研究方向。

第六章 調劑

第二十二條 我校將按教育部有關確定并公布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

第七章 體檢

第二十三條 體檢安排在考生擬錄取后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八章 錄取

第二十四條 我校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平時學習成績,以及思想素質和品德考核、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

第二十五條 思想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態(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校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第二十六條 碩士研究生就業(yè)方式分為定向就業(yè)和非定向就業(yè)兩種。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yè),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yè)合同,未按規(guī)定辦理者不發(fā)放錄取通知書。非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yè)。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 被錄取的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第九章 接收免試研究生的及辦法

第二十八條 我校除工商管理碩士(代碼125100)、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碼125601)和項目管理(代碼125602)外,其它學術型碩士生招生和學位碩士生招生均接收兄弟院校免試生。我校所有博士研究生招生均接收直博生,免試生可申請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接收辦法詳見《南京郵電大學直接攻讀博士研究生的接收辦法》。

學校設立“免試研究生新生特別獎學金”,用于獎勵免試錄取的優(yōu)秀碩士研究生和直博生。

第二十九條 經本科畢業(yè)學校選拔并確認資格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全國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詳見我!2021年招收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章程》及招收免試生的相關通知。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第十章 學制與學費

第三十條 我校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制為3年,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為2-3年(其中055100翻譯碩士學制為2年,其它均為3年)。

第三十一條 新生入學時,按照學校有關規(guī)定繳納學費、住宿費等,具體收費標準以江蘇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為準。

第十一章 獎助學金及其他說明

第三十二條 獎助學金的發(fā)放按照《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辦法》《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三助”工作實施辦法》等辦法執(zhí)行。另外,學校設立“免試碩士生新生特別獎學金”,用于獎勵免試錄取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直博生。

第三十三條 被擬錄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須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后方可辦理相關手續(xù),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第三十四條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

第十二章 信息公開公示

第三十五條 根據國家有關信息公開公示的要求,我校嚴格執(zhí)行招生信息公開制度,創(chuàng)建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及時公布復試名單、復試成績、綜合成績、擬錄取名單等信息,并同時公布舉報電話、電子信箱、通訊地址等信息,保證考生申訴渠道暢通,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規(guī)范透明。

各學院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準確、規(guī)范、充分、及時予以公開,并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審核把關和解釋說明工作。

第三十六條 招生單位信息:

單位名稱:南京郵電大學

單位代碼:10293

研究生招生的有關動態(tài)信息將及時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初試成績、復試通知、擬錄取名單等材料不再通過郵局寄發(fā),請考生及時查看研究生招生信息。

第十三章 違規(guī)處理

第三十七條 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guī)定和考場紀律的考生,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

相關單位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guī)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騿挝唬浫肟忌耸聶n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yè)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十四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的終解釋權為我校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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